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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1998-11-17 来源:光明日报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魏赤娅 新华社记者 孙 杰 我有话说
朱镕基在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魏赤娅新华社记者孙杰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11月13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座谈会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今年部署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当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入了关键时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把这项重大改革推向深入。

朱镕基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全面总结了我国农村改革二十年来的基本经验,强调要把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政策的首要出发点。只有坚持这一条,才能不断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在粮食歉收和丰收两种不同情况下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政策实践,要十分珍惜和全面总结这些宝贵的历史经验。今年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仍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币汇率稳定,社会稳定,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党的农业政策的成功。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是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的重要保障。

朱镕基指出,中央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和政策措施,是完全正确的。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对此作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几个月来,各地积极贯彻中央的粮改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一些地区在贯彻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的是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还没有完全到位,粮食收购市场还没有管好,私商粮贩违法收粮屡禁不止,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人员多、费用高、亏损大。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有些干部尤其是部分县、乡(镇)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没有统一到中央的政策上来,步调不一致,工作不得力。个别基层干部为了谋求局部利益,甚至与不法私商串通一气,放纵私商的违法经营行为。因此,要把粮改推向深入并取得预期成效,必须进一步要求各级干部统一认识,全面、准确地吃透中央方针政策的精神,不折不扣地努力贯彻落实。

朱镕基指出,当前要继续抓好“三项政策、一项改革”这个粮改重点。“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是新形势下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经验的总结,是“四分开一完善”改革原则的发展和深化,是解决当前粮食产销矛盾、确保粮食流通进入良性循环的正确途径。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是“三项政策”的关键环节。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为了保障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对农民出售的余粮,只能由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不能侈谈什么“放开”。在这方面,过去的教训是深刻的。1992年秋收后,一些地方盲目放开粮食收购和价格,结果大量私商进农村抢购粮食,粮食市场混乱,粮价猛涨。国家不得不采取抛售专储粮等措施,才把粮价稳住,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他指出,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对粮食经营和流通是完全放开的。我国有12亿多人口,9亿多农民,保持粮食生产和流通的稳定至关重要。如果实行粮食收购、价格、市场“三放开”,在粮食多的时候,各类企业和私商粮贩不会积极入市收购,或者压价收购农民的粮食,将会造成市场粮价下跌,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进而影响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发展;在粮食少的时候,各类企业和私商粮贩都直接到农村抢购粮食,甚至“囤积居奇”,将会导致粮价暴涨,城镇居民难以承受,并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两种情况我们都经历过了,而且付出了沉重代价,今天,各级干部千万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痛,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

朱镕基说,为了确保“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贯彻落实,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最近国务院发出了《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着重从健全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和抓好组织落实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政策措施。这个文件是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补充和完善,是继续推进这项重大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

朱镕基强调,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要加快自身改革,在人财物等方面与政府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彻底脱钩,实行政企分开,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新机制,真正成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可以在一个县(市)范围内,也可以现有乡(镇)粮库(站)为单位,或在几个乡(镇)范围内组建粮食收储公司,实行自主面向粮食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要大力加强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建设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粮食企业干部队伍。要完善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的配套政策,严禁非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及私商粮贩直接向农民收购粮食。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要千方百计方便农民售粮,及时增设临时收购站点,改善服务态度,严禁压级压价和代扣政府收费,主动占领收购市场,从源头上防止私商粮贩到农村收购粮食。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强化监管力量,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检查非国有粮食加工企业的粮源,严厉查处非法收购、贩运粮食等各种违法行为。要抓好组织落实,建立地方政府层层负责的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把严格监管粮食收储和加工企业、管好粮食市场、保护农民利益,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以确保粮改政策的贯彻执行。

朱镕基指出,实际上国家对除粮食收购以外的流通环节都是放开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对粮食的收购价(定购价、保护价)是省级政府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制订的,但其销售价则由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在顺价销售的原则下自主确定。允许私营粮食加工企业加工粮食,但其原料粮必须从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进货,不得直接从农民收购。粮食零售环节完全放开,粮店可自由进货、自主定价。县以上的粮食批发市场和各类集贸市场不但允许存在,而且要放开、搞活、管好。

朱镕基强调,当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购销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省、地、县政府要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掌握中央粮改政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宣传中央的方针政策,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粮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各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计划、粮食、财政、银行、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合力抓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他说,只要大家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中央的粮改政策和部署,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实现粮改的预期目标。

朱镕基在讲话中还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并做好粮库建设工作。他说,粮库建设是百年大计。现在,建设500亿斤库容的粮库建设布局已经完成,一半以上项目已经开工。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按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在明年夏收之前完成建库任务。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出席了会议。座谈会召开期间,与会代表认真学习和讨论了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国务院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粮食储备局负责同志还就做好当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库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这次座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储备局召开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厅(局)长和计划、物价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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